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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一”黃金周加班的勞動者應該得到多少加班費?昨日,貴陽市勞動保障監(jiān)察支隊有關負責人算了一筆賬,貴陽一類地區(qū)勞動者國慶長假前三天加班,每天至少可得128.3元;后四天加班不補休,每天至少可得85.5元。
根據(jù)相關規(guī)定,用人單位在10月1日、2日、3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,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%另行支付加班工資;10月4日至7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,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,如果不給予補休,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%支付加班工資。 據(jù)了解,計算加班工資時,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.75天折算,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,即法定節(jié)假日加班工資=加班工資計算基數(shù)÷21.75×300%,休息日加班工資=加班工資計算基數(shù)÷21.75×200%。其中,《貴陽市企業(yè)工資支付辦法》規(guī)定,如果勞動合同對加班工資有約定的,一般按約定標準確定;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約定加班工資支付計算標準的,“加班工資計算基數(shù)”按勞動者本人的工資總額計算。如果計算出的基數(shù)低于當?shù)刈畹凸べY標準的,加班工資計算基數(shù)按當?shù)刈畹凸べY標準計算。 目前,貴陽市一類地區(qū)(云巖區(qū)、南明區(qū)、小河區(qū)、花溪區(qū)、烏當區(qū)、白云區(qū)、清鎮(zhèn)市)執(zhí)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930元。因此,勞動者在國慶長假10月1日、2日、3日當天加班,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有128.3元,而10月4日、5日、6日、7日當天加班,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有85.5元。此外,開陽縣(二類地區(qū))最低工資標準為830元/月,其國慶長假前三天和后四天加班工資至少有114.5元和76.3元;息烽縣、修文縣(三類地區(qū))最低工資標準為740元/月,其國慶長假前三天和后四天加班工資至少有102.1元和68元。(晚報) 【參考文獻】:貴陽晚報網站 |
回答者:貴州007 (級別:黔小學生) 日期:2011/10/6 0:26:5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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