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文玖,1947年3月29日生于貴陽市,籍貫四川榮縣,初小文化,1964年在貴州省龍里林場參加工作。
趙文玖在林業(yè)生產、管理第一線工作30多年,當過工人、護林員、組長、班長、站長。工作積極主動、認真負責、服從安排,密切聯(lián)系群眾及林區(qū)鐵路單位職工。平時嚴于律己、清正廉潔,為人善良、助人為樂,富有正義感。生活勤儉樸素,經常幫助職工解決實際困難。家住離林場較近的貴陽二戈寨時,雖然愛人彭潤富務農,獨生女讀初中,但他很少回家照料,一心撲在工作上。1997年10月20日晚,他遇到兩名已出走多天的10歲男孩,接到大土工區(qū)自己的住處安頓吃住,做思想工作勸他們回家。第二天乘火車將二孩送回家中,家長重金酬謝,他婉言謝絕。身為林場職工,自家在工區(qū)的住房維修急需木料,愛人讓他向場里要一點,可他堅持不開口、不伸手,更不利用工作職務之便牟取,而是去買鐵路廢棄枕木來用,連附近的群眾都感到驚訝。在林政執(zhí)法檢查等公務中,他經手大量罰沒款項,均做到賬目清楚、無一差錯,按規(guī)定及時上交。
1996年11月,一批工人被聘任到林場中層領導崗位,趙文玖因表現(xiàn)出色,擔任大土護林站站長。1998年初,林場聘任他為大土工區(qū)副主任兼護林站站長。
貴州省龍里林場地處龍里與貴陽交界區(qū),交通方便,經常出現(xiàn)不法分子亂砍濫伐、盜賣偷運林木的情況,而場屬大土工區(qū)與貴陽接壤,護林工作形勢猶顯嚴峻。趙文玖堅守護林工作崗位,起早貪黑、吃苦耐勞,放棄節(jié)假日休息,不計較個人得失。尤其在執(zhí)行政策、保衛(wèi)國家財產上,堅持原則、鐵面無私,多次截獲被不法分子偷盜伐運的林木,還查收過本場工區(qū)領導違紀為非法經營者押護的運輸木材車輛。不法分子在其住處門上書寫恫嚇話語,趙文玖并不畏懼,始終履行好自己的職責。
1998年3月19日晚8時,趙文玖帶領護林人員巡山剛回來,接到群眾舉報:曾多次非法收購偷運林木的貴陽人吳強駕駛那輛綠色東風卡車,又出現(xiàn)在大土林區(qū)了。趙文玖下定決心:這一次決不能讓他再逃脫!他顧不上吃飯和滿身的疲勞,立即叫上林區(qū)巡警陳卓、護林員劉清益,三人迅速從小路趕到林區(qū)道路上設下關卡。當那輛車滿載松原木急駛而來時,陳卓用信號燈示意車輛停下接受林政檢查,但駕駛員吳強置之不理。趙文玖見狀,挺身而出,勇敢地擋在車前,勒令停車。喪心病狂的不法分子公然開車沖卡,加速向趙文玖撞去。倒在地上的趙文玖眼看人車將逃走,一把抓住車前的保險杠,卻被推拖50余米。趙文玖終因體力不支,慘遭車輪碾壓,當場壯烈犧牲。當縣公安局、林場等領導人員聞訊趕到現(xiàn)場時,只見趙文玖遺體頭、背部輪印清晰,面目全非,尸不成形,慘不忍睹。
趙文玖因公殉職后,他的英勇精神和先進事跡在林業(yè)戰(zhàn)線廣為傳頌。1998年省總工會為他追授貴州省“五一”勞動獎章,1999年省林業(yè)廳為他追記二等功。2003年5月9日,省人民政府追認他為革命烈士。
趙文玖烈士原葬于貴陽市花溪區(qū)中曹楊家山烈士陵園,2012年遷到貴陽鳳凰山公墓烈士陵園。